开发商强制征地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市政府或者县政府部门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处理。开发商强制征地的维权方式是向当地土地部门报告情况,或者拨打12336热线投诉。
第一,开发商强制征地补偿标准
开发商强制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各类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额度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确定土地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统计部门批准的最基层统计年报和经物价局批准的价格。
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来的生活水平,可以提高安置补助费。
二是开发商强制征地如何维权?
开发商在强制征地维权时,可以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拨通国土部法律热线12336;强制征地侵害公民权益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如果被征收人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中断供水、供暖、气路、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搬迁,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涉嫌犯罪的,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怎么办?
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可以在不同阶段以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
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表达意见,也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2.对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如果协调失败,允许征地的人民政府将裁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应当先向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允许补偿安置方案的人民政府。如果行政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