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补偿用什么方式支付(拆迁补偿方式)

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2023-04-23 13:34:51 阅读 1191

  政府拆迁补偿有三种支付方式,一种是货币补偿方式,另一种是产权置换方式,第三种是结合补偿方式。其中,在获得具体金额之前,必须对拆迁房屋进行专业评估。

政府拆迁补偿用什么方式支付(拆迁补偿方式)

  第一,政府拆迁补偿用什么方式支付?

  以下方式支付政府拆迁补偿:

  货币补偿方式

  通过三个评估标准,对被拆除的房屋进行专业评估,生成合理的、有根据的、多元化的配额。这三个标准通常是专业机构的市场评估价格、同区域同类型商品房的平均交易价格和重置价格。

  二是产权置换的方式

  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异地安置,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另一种是回迁安置,也就是常说的回迁房。

  3.结合补偿

  也就是货币补偿方式和产权置换方式的融合。

  第二,要求拆迁补偿的诉讼时效

  拆迁补偿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或者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20年以上拆迁补偿的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六条行政诉讼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房地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之日起二十年以上,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之日起五年以上提起诉讼的。

  三是违建房屋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吗?

  拆除违章建筑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户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未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无需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机构责令停止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如果仍然可以采取纠正措施清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限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非法收益的,可以处以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本文关键词: 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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