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棚户区改造由地区人民政府管理。事实上,当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当地的拆迁和征收工作。棚户区的改造属于搬迁工作之一,当地人民政府应负责。如果双方发生纠纷,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裁决。
第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归哪里管?
城市棚户区改造归区域人民政府管理。
(一)国家建设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房屋拆迁法规、规章、政策、监管、检查和指导当地房屋拆迁工作。
(二)房屋拆迁是指建设单位或个人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市容整顿、环保等需要,拆除现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转让安置房屋所有人或用户,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第二,房屋拆迁的形式是什么?
(一)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也就是说,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单位统一进行。这是国家倡导和鼓励的拆迁方式。“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行统一拆迁。”
(二)自行拆迁。是指拆迁方自行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上岗前必须在拆迁主管部门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
(三)委托拆迁。是指拆迁方委托他人对房屋拆迁进行补偿和安置。受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棚改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一)具体的计算方法还取决于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它是以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作为补偿的计算基础。在棚户区改造中,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通常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转换两种形式。
二是货币补偿。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搬迁补助费等补助费用。
三是产权置换。通常是拆一还一。也就是说,拆一平米就补偿一平米。一般而言,对棚户区改造,应优先选择原地回迁。
在日常生活中,大部分都是处理棚户区改造中的一些问题,可能并不是特别完善。事实上,棚户区改造主要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因为有些棚户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也会影响城市环境。当然,拆迁后也需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