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2021-09-06 02:55:16 阅读 423

  根据城市的发展与建设的需要,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政府需要对某些房屋和用地进行征收拆迁并给予适当补偿,那么如果在该范围的商家被迫停产停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由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

  一、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是什么

  1、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3、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房屋征收的补偿包括哪些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三、补偿流程有哪些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综上所述,国家为了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确有必要需要对该建设范围内的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当然国家会给予适当的补偿,但造成停产停业的赔偿标准需要由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以上就是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是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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