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违建房子归县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土地资源行政部门主管机构(国土局)、乡、镇市人民政府管理方法。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按照公司法要求,勒令期限拆卸在不法占有的田地上新创建的房屋建筑和其它设备的,施工单位或是本人务必马上暂停工程施工,自主拆卸;对再次工程施工的,做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权利劝阻。施工单位或是本人对勒令期限拆卸的行政许可决策提出异议的,能够在收到勒令期限拆卸决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满期批捕又不自主拆卸的,由做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依规申请办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花费由违法者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