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强制动迁的,被拆迁方能够 授权委托有资格的单位对被动迁房子的市场价值开展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要求,对被收取房子價值的赔偿,不可少于房屋征收补偿决策公示之日被收取住宅相近房地产业的价格行情。被收取房子的使用价值,由具备相对资格的房价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房屋征收补偿评定方法评定明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收取房子價值的赔偿,不可少于房屋征收补偿决策公示之日被收取住宅相近房地产业的价格行情。被收取房子的使用价值,由具备相对资格的房价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房屋征收补偿评定方法评定明确。对分析确认的被收取房子使用价值有疑义的,能够向房产价格资产评估机构申请办理审核评定。对审核結果有疑义的,能够向房地产业价格评估权威专家联合会申请办理评定。房屋征收补偿评定方法由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城乡基本建设主管机构制订,制订全过程中,理应向社會公布征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