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全过程的2个阶段中明文规定了被告方能够

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2021-09-15 01:50:04 阅读 360

立即追责有关本人的义务,向有关被告方明确提出赔付或需要其负责任。在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全过程的2个阶段中明文规定了被告方能够 提出行政裁决做为救助方式:

一是对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策提出异议的;

二是对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策的市、县市级市人民政府做出的赔偿决策提出异议的。被征缴人对市、县人民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策提出异议的,可依规办理行政裁决或行政诉讼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用暴力行为、威协或是违规终断供电、供暖、气路、供电系统和路面行驶等不法方法驱使被征缴人拆迁,导致损害的,依规承当承担责任;对立即承担的管理人员和其它立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追究其刑事处罚;尚不涉嫌犯罪的,依规予以处罚;组成违背突发事件应对手段的,依规予以突发事件应对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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