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与户籍人数无关,一般由案件征收房屋价值、搬迁、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等多个方面进行补偿。拆迁补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超过实际损失的30%,需要减少。
拆迁补偿与户籍人数有关吗?
拆迁补偿与户籍人数无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而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赔偿;
(三)因征收房屋而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从这个角度来看,户籍人数的多少并不影响拆迁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要求的,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先考虑住房保障。具体措施由省、自治区、市辖区制定。”因此,每个地方可能对住房面积小但人口多的群体有不同的规定,这取决于地区。
二是拆迁补偿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拆迁补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应根据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适当减少计算。一般情况下,合同中包含的违约金的规定应按合同中的规定计算。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制定违约金,则应根据超过造成的损失30%适当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如果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的违约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应当履行债务。
第三,拆迁补偿合同的权利可以转让吗?
拆迁合同是相对的,不能转让。
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房屋的面积、标准和位置;
产权转换房屋差价支付方式及期限;
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的发放标准及支付方式;
6.解决违约责任和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