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拆迁补偿的分配如下:如果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且婚后未对房屋进行扩建或附加,收取差价补偿,另一方无权获得拆迁补偿;收取差价补偿的房屋所有人应当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一.如何分配离婚拆迁补偿?
1.离婚拆迁补偿分配如下:如果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且婚后未对房屋进行扩建或附加,且未收取差价补偿,另一方无权获得拆迁补偿;收取差价补偿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对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婚后,房屋扩建或附加的升值部分的拆迁补偿是双方的一半;如果房屋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资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姻期间的拆迁需要注意什么?
对于婚姻期间发生的拆迁,离婚后妇女可以分享的拆迁利益主要基于具体的拆迁政策.拆迁协议和女方婚后对被拆迁房屋的改造和扩建的贡献,充分考虑了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等其他因素。
在按照安置人口优惠购房指标获得安置面积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妇女的个人优惠购房指标和安置房数量.区域和其他条件决定了安置房屋的划分。如果妇女的个人优惠购买指数面积大于或等于其中一个安置房屋面积,且被安置人购买该房屋,则可以确定该妇女享有该安置房屋的所有权;如果面积不足或他人使用购房指标购房,安置房由他人取得,可以综合考虑购房指标中包含的财产价值.争议房屋的当地安置方法.争议房屋尚未取得产权登记等确定购房指标的经济效益,以补偿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