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拆迁的初衷是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然而,由于许多地区没有依法实施,这给拆迁户和社会带来了不可调节的差异。
与拆迁户相比,拆迁方可以说是一个非常专业的人,长期奋战在拆迁第一线,熟悉各种拆迁法律知识,知道如何控制拆迁户的心态,这使得拆迁户的维权之路非常困难。
所以在拆迁过程中,要坚持原则,走出误区,这样才能帮助拆迁户获得合理的补偿。
坚持自主权
法律规定,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享有自主权。拆迁前,拆迁方必须作出拆迁决定并予以公告。公告应包括拆迁方的拆迁程序和安置补偿计划。
这一环节是判断拆迁方是否合法的最简单方法,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拆迁户必须及时提出救济,将非法拆迁扼杀在摇篮里。
坚持享有决定权
拆迁户有权选择补偿方式,有权选择房屋评估机构。他们有权要钱或买房子。选择一个公平合理的合作评估机构或拆迁方,完全是拆迁户的最终决定权。
如果拆迁方只提供一种补偿方式,或者指定了补偿方式,或者在评估阶段未经授权决定了评估机构,拆迁户应当及时提及救济,解决问题,不得拖延。
坚持听证的权利
听证会可以理解为法律规定的拆迁户的一种救济方式。当我们对安置补偿计划不满意时,我们可以通过听证会解决我们的问题。
拆迁户对安置补偿方案不满意的,应当在安置补偿方案公告后10日内,向县、市公告ZF提出听证申请,当然听证只是一种救济方式,不一定能解决赔偿问题。
坚持法律途径作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方法
如果拆迁户没有通过一些救济方法解决补偿问题,拆迁户将采取重大行动,即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程序是法律规定的解决拆迁纠纷的唯一途径。虽然不能解决所有人的问题,但80%以上的拆迁户问题都可以解决。
与此同时,拆迁户必须走出这些误区,之所以称之为误区,是因为拆迁户认为是正确的,但实际上是错误的。
不要拒绝文件
拆迁户总是认为,只要他们不接受文件,他们就不承认文件的内容。事实上,无论拆迁户是否接受,许多决定都在发布的那一刻生效。如果拆迁户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及救济,将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失。
一直拖着不签名
如果我们不签字,拆迁方对我无能为力,这是不可取的。暂时拒绝签字是为了给我们时间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通过未签字的方法解决赔偿问题。大多数这样的拆迁户都在等待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