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给予的补偿不合理,我不能签字吗?
不能签字,但不能一直不签字!
签字的法律意义在于,您认可拆迁协议中的规定,包括接受补偿的标准。如果你对补偿不满意,你就不能签字。
但如果你不签字,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你最终肯定会面临强制拆迁。只是坚持不签字,不谈判不沟通,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可能会错过最佳的救济时间!
在拆迁过程中,这五个时间点,是被拆迁人维权的关键点,不要错过!
第一阶段征求意见。
这个阶段主要是指拆迁公告发布后的公示阶段。一般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方会通知大家在合理公示期内提出自己的想法,是否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是否同意补偿标准。法律规定,一般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天。如果您对拆迁补偿有异议,此时必须提出。如果不提,法律上视为您同意拆迁公告中的补偿方案。
在拆迁初期,这一时期非常重要,不要错过。
此外,很多人会说我们在没有拆迁公告的情况下进行了拆迁。你注意到这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程序。如果你以后想维权,注意收集这方面的证据,对你的案件胜诉有帮助。
二房屋评估阶段。
在拆迁过程中,房屋评估是一个特别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决定了你能得到多少拆迁补偿。如果您对拆迁评估报告不满意或觉得评估不合理,您必须在房屋评估阶段提出自己的想法,并积极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这个阶段是增加补偿金额的好时机。法律规定,你通常应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10天内提出自己的意见。如果10天后没有提出,则视为您同意评估报告。
对拆迁房屋的评估过程、评估机构的选择以及评估价格的法律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任何环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评估结果均为错误。
三个信息公开阶段。
我们都知道,在拆迁过程中,政府信息披露是一个必要和重要的环节。由于许多信息都存档在行政机关,人们需要申请信息披露,以了解具体的拆迁规定。
很多人会说:如果我申请信息公开,他们不理我怎么办?
《政府信息披露条例》明确规定,普通人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披露后,行政机关应当当场回复。不能回复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回复。
一般来说,当我们申请政府信息披露时,我们已经或即将进入诉讼阶段,所以如果你申请政府披露,超过规定的时间没有得到回复,行政机关没有联系你,有非法程序。
因此,如果超过了规定的时间,就要积极进行下一步行动。
四个行政复议阶段。
拆迁案件进入信息披露阶段,一般被视为征地拆迁案件的开始。在行政复议阶段,是土地拆迁案件权利保护的有力工具。一般来说,在行政复议阶段,案件权利保护阶段。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行政复议有时间限制,一般在你知道后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复议结果不满意的,应当在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被拆迁人,延缓侵权行为的进一步发生,避免更大的损失。
五行政诉讼阶段。
在我们所代表的许多拆迁案件中,房屋被拆除三到五年没有收到拆迁资金的当事人并不少见,甚至有些当事人已经被拆除了10多年,一直在保护他们的权利。事实上,当我们遇到非法拆迁时,最有可能在6个月内保护我们的权利。六个多月后,大多数案件都很难收集证据。甚至有些案件也因为缺乏证据而无法立案。
上述文章提到,申请行政复议有时间限制,通常在你知道后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您想提起诉讼,请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注意6个月。
这里我们有两个选择,可以复议或诉讼。
最后,我想提醒你,如果你自己提起诉讼,除了特别注意诉讼时间点,原告的义务也应该注意。法律不会免除你的义务,因为我不知道,没有人通知我。如果你错过了时间段,你必须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甚至是败诉的后果。所以在起诉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