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总有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如断水断电、强拆强拆等。这些行为不仅违法,而且侵犯了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知道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为了帮助被拆迁人更好地了解相关事项,征地拆迁律师分析了几种常见的拆迁违法行为,希望能帮助大家维护自己的权利。
1.征地程序不规范。
为保证征地权的有序运行,征地主体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义务。征地主体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补偿方式没有选择权。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无论是集体土地上村民住宅的征收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因此,如果你遇到征收部门,只制定一种特定的征收补偿方式,就涉及到违法行政。
3.断水断电。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违法方式强迫被征收人搬迁。建设单位不得参与搬迁活动。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违法方式强迫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4.先拆迁后补偿。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前应当进行补偿和拆迁,并保证全额和专项资金。因此,如果征收人提出先拆迁后补偿的想法,被征收人不应轻信。此外,在先拆迁后补偿的想法中,征收人往往以重利诱为主,要小心这些套路。
先补偿不仅意味着补偿时间早于搬迁时间,而且应该是全部补偿。实际补偿。补偿到位。房屋征收部门只支付部分补偿费的,不视为履行了先补偿义务。
5.强拆违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制拆迁必须由市县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然后作出相关补偿决定。被拆迁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法定期限后未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有关决定,要求被拆迁人交出房屋。被申请人在期限内仍未交出房屋的,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