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咨询:律师您好,我们此次拆迁,已经给了补偿,但不知道合不合理,请问应该怎么来判断呢?
律师提醒:判断与比较的方法可分为三种。
一、比价: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所征收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被征收人房屋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下降为宜。
二是是否补偿后搬迁:在保护拆迁人利益方面,必须遵循“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很多开发商为了节省成本,采取“先拆后补”的办法进行拆迁,既不合理又不合法。
三、是否降低现有的生活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根据本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的,应当依法足额缴纳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安置费和农村村民住房;其它附着物、幼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被征用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用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用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