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镇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房屋征收评估细则)

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2021-12-13 14:24:30 阅读 496

  城镇房屋征收前的评估过程,要选择好评估机构,然后签定合同,进行实地评估.公示解释.交货报告.复核.申请鉴定。以下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城市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2022的完整内容。

2022年城镇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房屋征收评估细则)

  一.城镇住房评估新流程2022。

  1.机构的选择。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经协商确定评估机构。

  2.订立合同。房屋征收部门作为一般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估价。鉴定费由委托人承担。

  3.现场评估。估价人员通过现场查勘,根据估价对象及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评估方法。

  4.解释公示。房价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初步评估结果,由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解释。

  5.提交报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示期满后,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综合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报告送交被征收人。

  6.请求复核。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

  7.申请鉴定。被征收人或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价格如何确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拆迁估价,是按照征收决定公布当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价确定的。

  三、法律条款。

  关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的规定

  第十九条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同类房地产的市价。被征收人应当根据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经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核意见。如果不同意复查,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地产评估办法是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经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经多数决定.随机选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价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地进行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本文关键词: 城镇房屋征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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