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的房屋拆迁补偿原则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

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2021-12-02 13:29:28 阅读 657

  对房屋进行征收,就必定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为了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房屋的征收与补偿活动必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且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据此,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四个:

征地拆迁中的房屋拆迁补偿原则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

  1、公平补偿原则。公平补偿通常有两方面的理解:第一,虽然政府征收房屋具有强制性,但在补偿上不应损害为公共利益做出贡献的被征收人的个人利益,补偿至少要与被征收的财产价值相当;第二,被征收人之间要公平,对全体被征收人应当适用统一的标准。对此,《征收条例》中规定的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评估制度、先补偿后搬迁的制度、补偿决定不服的救济程序等都体现了公平补偿原则。

  2、决策民主原则。所谓决策民主,就是从是否要进行房屋征收,到征收范围等具体事项,再到如何进行补偿与安置等环节,都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确保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征收条例》中关于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及征求公众意见、听证程序、评估机构的确定等方面的规定,无一不体现了决策民主原则。

  3、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就是要求政府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如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赋予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制定与修改、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制定、房屋价值评估机构的选择等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在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协议的签订与履行等环节的行政救济权和司法救济权等。

  4、结果公开原则。结果公开,具体到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中,就是征收决定和补偿情况应当向社会或利害关系人公开,具体包括征收补偿方案要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意见应当公布、征收决定应当公告、房屋权属等调查结果应当公布、补偿决定应当公告、分户补偿情况应当公布、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应当公布等,相关部门的征收与补偿工作一定要做到公正透明、公平公正。

  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中,被征收人遇到违反上述原则的行政行为,都可以寻求专业律师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键词: 征地拆迁 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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