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区工业区岗子小区的张女士向《政风热线》体现,他们那边房屋拆迁补偿,村内请人代她签了协议书,她不认可。此外,区国土资源局沒有举办听证制度就授权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开展评定,评定的结论是她的新房子每平方米只赔330元,老房还赔550元,她体现为何結果不一样呢?
省国土厅责令临沂市国土局调研解决。历经调研,2006年贾汪区阚山发电厂铁路专用线新项目提议必须 ,沿途30多家房子要开展动迁,体现人的住房也在动迁区域内。那时候贾汪区国土局、阚山发电厂授权委托江苏省苏信房产评估企业对30多家被动迁房子开展价值评估,而且已公示公告,与此同时告之被被拆迁人如对分析結果有质疑,可在公示公告之日起5日内提交申请,在投标有效期内体现人沒有提出质疑。
贾汪区岗子村民委员会(小区)受授权委托与被被拆迁人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2006年8月22日,由张女士的老爸与村民委员会签署了合同书,房屋拆迁补偿时,张女士的老公积极参加拆卸,赔偿款按协议书由张女士的爸爸代取并转交到她。
对体现人所体现的难题,贾汪区国土局、工业园区及岗子小区于2006年底集结相关动迁工作人员实现过听证制度,并于同一年12月12日作了书面形式回应;2007年5月21日,贾汪区国土局又对体现人张女士干了书面形式回应,8月21日,贾汪区市人民政府作出复诊建议:体现人体现评定规范低、不科学难题应自主授权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完成评定,然后根据诉讼或起诉方法处理。现阶段,体现人都还没提到综治办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