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意见

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2021-09-23 02:10:47 阅读 376

  洪府厅发〔2011〕80号

  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新城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科学研究允许,现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意见》下发给大家,请你们用心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有关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调解纠纷诉讼工作中的建议

  为自主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方案,立即合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纠纷案件,维护农户承包土地利益,标准乡村承包土地承包权井然有序运转,推动现代化农业发展趋势,维护保养乡村社会和谐平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下称《调解仲裁法》)的要求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59号)精神实质,现就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调解纠纷诉讼工作中明确提出以下建议:

  一、精确掌握协商诉讼工作中基本准则

  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调解纠纷诉讼应该始终坚持下列标准:

  (一)优先协商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纠纷案件的处理,理应先由乡(镇,含农惠农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办,相同)乡村承包土地协商联合会、村(居)民联合会协商工作组开展协商。被告方申请劳动仲裁后,仲裁庭也应先开展协商。要一直把“协商”围绕于纠纷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勤奋说动规劝彼此被告方,尽可能争得协商处理,防止激化矛盾。

  (二)公布、公平公正、公平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调解纠纷诉讼理应程序流程公布、信息内容全透明,除牵涉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私人信息及其被告方承诺不公布的外,协商诉讼工作中都理应公布开展;在协商诉讼流程中,彼此当时人均公平具有申请办理协商或诉讼的支配权,公平具有阐述、争辩支配权;裁定結果务必客观性公平,符合我国法规和有关制度的要求,保证被告方的利益公平公正和社会发展公平正义。

  (三)便民利民高效率标准。申请书确实有不便的,能够 口头上申请办理。不因被告方有没有乡村承包土地(运转)书面形式协议书为前提条件,依规运行仲裁程序。可用小额诉讼程序应按小额诉讼程序实际操作。对权利与义务关联确立的纠纷案件,经被告方申请办理,仲裁庭能够 优先判决止步不前、修复农业及其终止采土、占地面积等个人行为。开庭审理能够 在纠纷案件涉及到土地资源所在城市的乡(镇)或是村开展,还可以在农村承包土地监察委员会所在城市开展。被告方彼此规定在乡(镇)或是村开庭审理的,理应在该乡(镇)或是村开庭审理。

  (四)依据事实、合乎法律原则。要全方位、深层次、客观性地查明与案子相关的真相状况,包含纠纷案件产生的缘故、发展趋势全过程、现实情况及其异议多方的争吵所属等。在查明真相的根基上,以真相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根本宗旨明确被告方多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负责任的方法,保证裁定结论的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和公信力。

  (五)重视时间和社会道德标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调解纠纷和诉讼,当法律法规沒有给出具体的要求时,理应重视历史时间,接受现实,由社会道德和社会习俗来标准。协商和诉讼不可危害社會集体利益,不可违背社会发展社会秩序。

  (六)经费保障标准。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纠纷案件诉讼不可向本人缴纳花费,诉讼工作中费用列入部门预算给予确保。为执行必需的工作内容和程序流程,市、县、乡(镇)三级财政局每一年应分配诉讼(协商)工作中经费预算,各个区(含经济开发区、新城区,相同)对管辖乡(镇)进行协商工作中应分配一定的补贴经费预算。

  (七)等级分类承担标准。各县市乡村承包土地监察委员会承担审理管辖区范畴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纠纷案件的协商诉讼。市辖各个区范畴内及其跨县(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调解纠纷诉讼的审理由南昌乡村承包土地监察委员会承担。

  二、提升仲裁委员会和队伍管理

  创立南昌乡村承包土地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组员由政府机构和相关部门、人民团体、乡村农村集体经济机构、农民代表及其法律法规、经济发展等相关的专业的技术人员构成,在其中农民代表和法律法规、经济发展等相关的专业的工作人员不能低于构成工作人员的二分之一。乡村承包土地监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由市农业局担负。

  各县市要依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2011年年末前参考市区的作法开设乡村承包土地监察委员会,聘用仲裁员,综合解决乡村农用地、林地承包运营纠纷案件。乡村承包土地监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由本地乡村承包土地管理方法单位担负。

  农牧业、林业站要提升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乡(镇)政府部门和村(居)民联合会要进一步加强依规协商工作中,缓解诉讼压力。要增强对仲裁员的管理方法和培训考核,提升仲裁员业务能力。

  各县市(区)乡村承包土地管理方法单位要具体指导乡(镇)创立乡村承包土地协商联合会、村(居)民联合会创立协商工作组,产生完善的市、县、乡(镇)、村四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调解纠纷诉讼管理体系。

  三、搞好协商诉讼硬件配置基本建设

  为反映协商诉讼工作中的权威性、公信力,确保协商诉讼工作中的产品质量和实际效果,要保证案件审理、协商、诉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纠纷案件有常用的固定不动场地,要大力开展规范仲裁庭基本建设,并确保协商诉讼工作中出行,勤奋产生场地固定不动、组织完善、工作人员及时、设备齐全完善、信息内容通畅、标准合理的协商诉讼布局。

  四、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担负乡村承包土地监察委员会日常工作中的乡村承包土地管理方法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细则和管理方案,具体指导农村完善协商组织。创建诉讼监督机制,县级以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理应审理对乡村承包土地监察委员会构成工作人员、仲裁员违法乱纪情形的申诉和检举,并依规机构依法查处。各个乡村承包土地监察委员会应提升与法庭的联络,不断完善沟通协调体制。

  五、搞好重特大纠纷案的应急处理工作中

  对具备集体性、危害大、覆盖面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纠纷案件,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要提前介入,综合性应用综治办、政府部门协商等方式,协助解决被告方相互间的纠纷案件。对大案要案要制订应急预案,避免出现集体性乃至事件,维护保养社会稳定。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

  全国各地要十分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调解纠纷诉讼工作中,进一步保证“四个到位”:

  1、组织协调及时。各县市(区)要提升组织协调,把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纠纷案件工作中,做为搭建乡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摆上关键工作中日程,尽早完善领导成员和工作部门,贯彻落实诉讼工作中经费预算,聘用诉讼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要妥善处理好政府部门具体指导适用与单独诉讼、监察委员会与仲裁庭、监察委员会与承包土地管理方法机构的关联,适用监察委员会依规开展工作、仲裁庭依规单独诉讼。[page]

  2、学习培训宣传到位。要增加法治宣传幅度,把《调解仲裁法》纳入“六五”普法教育方案,机构广大党员人民群众尤其是从业乡村承包土地管理方面的党员干部努力学习细读法律法规,提升党员干部依法执政水准,提高农户人民群众依规土地流转承揽承包权的观念和维护合法权利的工作能力。

  3、业务流程具体指导及时。各个乡村承包土地管理方法单位要搞好业务流程辅导和机构业务培训,全力支持农村进行协商主题活动。林业站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进一步加强树木、林地类所有权调解纠纷工作中。人事部门、定编等机构要搞好引导和标准工作中。

  4、保障体系及时。行政机关要将协商诉讼工作中费用列入平级部门预算,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调解纠纷诉讼工作中顺利进行,保证有些人专家,富有做事,有工作能力成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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