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2021-09-23 02:03:49 阅读 365

  国务院令令

  (第三05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早已2001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第40次常务会根据,现予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家总理 朱镕基

  二00一年6月十三日

  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办法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进一步加强对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管理方法,维护保养动迁被告方的合法权利,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制订本规章。

  第二条 在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执行房屋拆迁补偿,并必须 对被拆迁方赔偿、安装 的,可用本规章。

  第三条 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务必满足城市规划建设,有益于大城市旧城区更新改造和生态环境保护改进,维护历史古迹。

  第四条 拆迁方应该按照本法规的要求,对被拆迁方给与赔偿、安装 ;被拆迁方理应在拆迁期内进行拆迁。

  本规章所称拆迁方,就是指获得房屋拆迁补偿许可证书的企业。

  本规章所指被拆迁方,就是指被动迁房子的任何人。

  第五条 国务院办公厅基本建设行政部门监管部门对中国各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工作中执行监管。

  县级以上地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房屋拆迁补偿工作中的单位(下称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对主管机关内的大城市房屋征收工作中执行监管。县级以上地区政府相关部门理应按照本法规的要求,相互配合,确保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面的顺利开展。

  县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土地资源行政部门主管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要求,承担与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相关的土地资源管理方面。

  第二章 动迁管理方法

  第六条 动迁房子的企业获得房屋拆迁补偿许可证书后,即可执行动迁。

  第七条 申请办理领到房屋拆迁补偿许可证书的,理应向房子所在城市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机构递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建设准许文档;

  (二)土地施工许可证;

  (三)国有制土地使用权证许可文档;

  (四)动迁方案和动迁计划方案;

  (五)申请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企业提供的房屋拆迁补偿安装 资产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机构理应自受到申报生效日30日内,对请求事项开展核查;经核查,对满足条件的,授予房屋拆迁补偿许可证书。

  第八条 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机构在派发房屋拆迁补偿许可证书的与此同时,理应将房屋拆迁补偿许可证书中注明的拆迁方、动迁范畴、动迁限期等事宜,以房屋拆迁补偿公示的方式给予发布。

  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和拆迁方理应立即向被拆迁方搞好宣传策划、表述工作中。

  第九条 拆迁方理应在房屋拆迁补偿许可证书明确的动迁标准和动迁期内,执行房屋拆迁补偿。

  必须 增加动迁限期的,拆迁方理应在动迁限期期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机构明确提出推迟动迁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机构理应自接到推迟动迁申请办理生效日10日内给与回应。

  第十条 拆迁方能够 自主动迁,还可以授权委托具备动迁资质的企业执行动迁。

  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不可做为拆迁方,不可接收动迁授权委托。

  第十一条 拆迁方授权委托动迁的,理应向被委派的动迁企业出示委任书,并签订动迁委托协议。拆迁方理应自动迁委托协议签订生效日15日内,将动迁委托协议报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机构办理备案。

  被委派的动迁企业不可出让动迁业务流程。

  第十二条 动迁范畴明确后,动迁区域内的部门和本人,不可开展以下主题活动:

  (一)新创建、改建、改造房子;

  (二)更改房子和用地性质;

  (三)租用房子。

  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机构理应就前述所列事宜,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部门中止申请办理有关办理手续。中止申请办理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理应注明中止限期。中止时间最多不能超出一年;拆迁方必须 增加中止限期的,务必经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机构准许,增加中止限期不能超出一年。

  第十三条 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该按照本法规的要求,就赔偿方法和赔偿额度、安装 用地总面积和安装 地址、拆迁限期、拆迁衔接方法和衔接限期等事宜,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装 协议书。

  动迁租用房子的,拆迁方理应与被拆迁方、房子承租方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装 协议书。

  第十四条 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托管的住房必须 动迁的,房屋拆迁补偿安装 协议书务必经公证处公正,并申请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五条 房屋拆迁补偿安装 协议书签订后,被拆迁方或是房子承租方在拆迁期内回绝拆迁的,拆迁方能够 依规向监察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依规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期内,拆迁方能够 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办理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 拆迁方与被拆迁方或是拆迁方、被拆迁方与房子承租方达不了房屋拆迁补偿安装 合同的,经被告方申请办理,由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裁定。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是被拆迁方的,由平级市人民政府裁定。裁定理应自受到申报生效日30日内做出。

  被告方对判决提出异议的,能够 自裁决书送到生效日3个月内向型法院提起诉讼。拆迁方按照本法规要求对此被拆迁方给与贷币赔偿或是给予拆迁补偿安置用地、资金周转用地的,起诉期内不终止动迁的实行。

  第十七条 被拆迁方或是房子承租方在裁定要求的拆迁期内未迁移的,由住房所在城市的市、县人民政府责令相关部门强行拆迁,或是由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依规申请办理人民检察院强行拆迁。

  执行强行拆迁前,拆迁方理应就被拆卸住宅的相关事宜,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八条 动迁中涉及到军事设施、主教堂、寺院、历史古迹及其国外领事部使(领)馆房子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要求申请办理。

  第十九条 并未进行房屋拆迁补偿安装 的项目建设出让的,理应经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机构允许,原房屋拆迁补偿安装 协议书中相关支配权、责任随着迁移给买受人。新项目出让人与受益人理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拆迁方,并自转让协议签署生效日30日内给予公示。

  第二十条 拆迁方执行房屋拆迁补偿的赔偿安装 资产理应所有用以房屋拆迁补偿的赔偿安装 ,不可转借。

  县级以上地区政府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机构理应提升对房屋拆迁补偿安装 资产运用的监管。

  第二十一条 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机构应该创建、完善动迁档案保管规章制度,提升对动迁档案文件的管理方法。

  第三章 房屋拆迁补偿与安装

  第二十二条 拆迁方应该按照本法规要求,对被拆迁方给与赔偿。

  拆卸违法建筑和超出审批时间的临时建筑,不予以赔偿;拆卸未超出审批时间的临时建筑,理应给与合理赔偿。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能够采取贷币赔偿,还可以推行房屋所有权替换。[page]

  除本规章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要求的外,被拆迁方能够 挑选房屋拆迁补偿方法。

  第二十四条 贷币赔偿的额度,依据被动迁房子的区位优势、主要用途、总建筑面积等要素,以房地产业评定价钱明确。具体措施由省、自治州、市辖区政府制订。

  第二十五条 推行房屋所有权替换的,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应该按照本规章第二十四条的要求,测算被动迁房子的赔偿额度和所替换住房的价钱,付清产权年限调整的价差。

  动迁非公益慈善房子的附着物,未作产权年限替换,由拆迁方给与贷币赔偿。

  第二十六条 动迁公益慈善用地的,拆迁方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要求和城乡规划的标准给予复建,或是给与贷币赔偿。

  第二十七条 动迁租用房子,被拆迁方与房子承租方取消出租关联的,或是被拆迁方对房子承租方开展安装 的,拆迁方对被拆迁方给与赔偿。

  被拆迁方与房子承租方对消除出租关联达不了协议书的,拆迁方理应对被拆迁方推行房屋所有权替换。产权年限调整的房子由原房子承租方租赁,被拆迁方理应与原房子承租方再次签订房产租赁合同书。

  第二十八条 拆迁方理应给予符合我国产品质量规范的房子,用以拆迁补偿安置。

  第二十九条 动迁产权年限不清晰的房子,拆迁方理应明确提出赔偿安装 计划方案,报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审查允许后执行动迁。动迁前,拆迁方理应就被动迁房子的相关事宜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 动迁配有质押权的房子,按照国家相关贷款担保的法律法规实行。

  第三十一条 拆迁方理应对被拆迁方或是房子承租方付款拆迁补助金。

  在衔接期内,被拆迁方或是房子承租方自行安置住所的,拆迁方理应付款临时性安置补助费;被拆迁方或是房子承租方应用拆迁方给予的过渡房的,拆迁方不付款临时性安置补助费。

  拆迁补助金和临时性安置补助费的规范,由省、自治州、市辖区政府要求。

  第三十二条 拆迁方不可私自增加衔接限期,过渡房的应用人理应准时折迁过渡房。

  因拆迁方的职责增加衔接限期的,对自行安置住所的被拆迁方或是房子承租方,理应自贷款逾期之月起提升临时性安置补助费;对过渡房的应用人,理应自贷款逾期之月起交给临时性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 因动迁普通住宅房子导致停工、暂停营业的,拆迁方理应给与合理赔偿。

  第四章 罚则

  第三十四条 违背本法规要求,未获得房屋拆迁补偿许可证书,私自执行动迁的,由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机构勒令终止动迁,给与警示,处以早已动迁房子总建筑面积每平米二十元之上50元下列的处罚。

  第三十五条 拆迁方违背本法规的要求,以欺诈方式获得房屋拆迁补偿许可证书的,由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注销房屋拆迁补偿许可证书,处以房屋拆迁补偿安装 资产1%之上3%下列的处罚。

  第三十六条 拆迁方违背本法规的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机构勒令终止动迁,给与警示,能够 处以房屋拆迁补偿安装 资产3%下列的处罚;情节恶劣的,注销房屋拆迁补偿许可证书:

  (一)未按房屋拆迁补偿许可证书明确的动迁范畴执行房屋拆迁补偿的;

  (二)授权委托不具备动迁资质的企业执行动迁的;

  (三)私自增加动迁限期的。

  第三十七条 接纳授权委托的动迁企业违背本法规的要求,出让动迁业务流程的,由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行政强制执行,收走非法所得,处以合同书承诺的动迁附加费25%之上50%下列的处罚。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区政府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方法单位违背本法规要求签发房屋拆迁补偿许可证书还有别的审批文档的,签发房屋拆迁补偿许可证书还有别的审批文档后不执行监管岗位职责的,或是对违纪行为不予以依法查处的,对立即承担的管理人员和其它立即责任人依规依法给与纪律处分;情节恶劣,导致公共财物、我国和人民的利益遭到巨大损失,涉嫌犯罪的,追究其刑事处罚。

  第五章 附录

  第三十九条 在规划区国外有土地资源上执行房屋拆迁补偿,并必须 对被拆迁方赔偿、安装 的,参考本规章实行。

  第四十条 本规章自2001年11月l之日起实施。1991年3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此同时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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