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区市人民政府拟申请办理征缴田地的,理应进行拟征缴土

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2021-09-16 02:40:19 阅读 395

不能强制拆迁,可是能够依照法律规定开展拆卸。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我国征缴田地的,按照法定条件审批后,由县级以上地区市人民政府进行公示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区市人民政府拟申请办理征缴田地的,理应进行拟征缴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并将征缴范畴、土地资源现况、征缴目地、赔偿规范、安装方法和社会保障部等在拟征缴土地资源所属的乡(镇)和村、村委会范畴内公示最少三十日,征求被征收土地的乡村农村集体经济机构以及组员、村委会和别的利害关系人的建议。 大部分被征收土地的乡村农村集体经济机构人员觉得征地补偿安装 计划方案不符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的,县级以上地区政府应该机构举办听证制度,并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要求和听证制度状况调整计划方案。 拟征缴田地的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应该在通告要求期内,持房产产权证明原材料申请办理赔偿备案。县级以上地区政府应该机构相关部门计算并推进相关花费,确保全额及时,与拟征缴田地的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就赔偿、安装等签订合同;某些的确无法达成共识的,理应在申请办理征缴农田时属实表明。 有关项目前期结束后,县级以上地区市人民政府即可申请办理征缴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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