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拆迁被认定为违建怎么办?(拆迁时认定成违建应对办法)

来源: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2022-05-23 13:19:41 阅读 467

  在法律意义上,自建房屋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社会概念。我们常说的自建房屋一般是指人们在原有房屋的基础上,在自己的院子或闲置地上建造的房屋,以满足自住和盈利的需要。

  拆迁对拆迁户来说是一件大事。拆迁补偿是否令人满意将直接影响拆迁户的生活。拆迁权保护应采取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不得绕道而行。在拆迁活动中,如果自建房屋被认定为非法建筑或非法建筑,律师会教你一些维权策略:利益保护可以通过自建时间-确定主体-处理主体和方式的三判定法来实现。

自建房拆迁被认定为违建怎么办?(拆迁时认定成违建应对办法)

  自建时间的第一项判断规则。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首次通过了《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自1990年4月1日起实施,然后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了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规定。一旦自建行为发生在《城乡规划法》生效之前,由于新法不溯及既往的一般原则,未经规划许可的自建房屋不得视为违法建筑或违法建筑。

  第二项判断规则-确定主体。

  在拆迁实践中,直接认定房屋(包括自建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为非法建筑的情况很常见。事实上,非法建筑是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有权确定的。因此,对于自建房屋是否属于非法建设、非法建设、征收方、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城市管理旅不得擅自识别。对于城市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征收方应向规划主管部门报告,或通知拆迁户申请规划主管部门处理。规划主管部门收到征收方的有关报告或者拆迁户的有关申请后,应当依法确定是否为非法建设和非法建设。

  第三项判断规则-处理主体和方式。

  同样,处理非法建筑和非法建筑的权利只属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自建房屋虽然影响规划,但可以采取纠正措施的,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被拆迁户受到处罚后采取相关纠正措施的,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认定该房屋为合法建筑。被拆迁户应当根据规划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房屋可以按照合法建筑的规定给予拆迁补偿;自建房屋严重影响规划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上述两种处理方法贯彻了比例处罚原则。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外的其他主体,如征收方、房屋征收办公室、城市管理大队等,不得擅自拆除。

本文关键词: 自建房拆迁 违建

特别声明

  本网为非营利性普及房地产领域法律知识公益网站,所刊讯息仅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及用于学术探讨和实务交流,该等行为既不意味着本网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判断,亦不构成本网出具任何用途之意见或建议。若所刊文章有来源标注错误或冒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权利人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上一篇:拆迁官司打不赢还能给征收方施压吗?(为何拆迁尽量不要打官司)
下一篇:拆迁为什么会有拆迁奖励?(越早签字奖励越高这是为什么)